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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倡晚上10点后未成年人宵禁

2022-08-08 09:09:45

商报讯:众议院的一项法案提议对未成年人实施宵禁,以保护他们并维护公共秩序。

根据众议员赫礼拉—李(音)提出的第1016号众议院法案,宵禁时间将从晚上10点开始到清晨5点,她在第18届国会增提出了类似的法案。

她说:“该法案旨在规定并严格执行一系列夜间时间,禁止未成年人外出,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止犯罪率进一步上升,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可能在偏远环境中出现的、对他们的发展有害的潜在威胁。”

拟议的“国家宵禁法”允许一些豁免,例如未成年人与父母或监护人在一起或在紧急情况下。

未成年人不会因为晚上10点以后外出而受到处罚。如果他们正在回家或要去参加派对、毕业典礼、宗教活动或其他学校或政府批准的活动的路上,必须提供证明该活动是允许的。

根据赫礼拉—李提出的法案,违反拟议宵禁的未成年人将被执法人员拘留,执法人员必须向孩子表明自己的身份。然后,警员将“用简单的语言和他/她能理解的方言”解释他们的违规行为,并告知他们他们的权利。

该法案写道:“触犯法律的儿童只能由同性别的执法人员进行搜查,不得被关押在拘留所。”

执法人员不得使用亵渎语言,也不得展示和使用他们的枪支或其他武器,“除非绝对必要,并且只有在所有其他控制方法都已用尽且失败后”。

孩子的被拘留将在被警员逮捕后立即开始,但在不晚于八小时便要被转移到社会福利办公室或其他经认可的非政府组织。

所有犯错的未成年人的陈述口供必须在其父母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父母或监护人可能会面临处罚,例如被要求参加至少48小时的社区服务和/或支付至少2000披索的罚款。

在第二次违规时,父母或监护人和孩子都将被要求参加描笼涯儿童保护委员会的定期谘询会议。

同时,在宵禁期间第三次被抓获的儿童可能会得到当地社会福利部的干预,通过谘询和“妥善处理此事”。

“习惯性违规者”可能会被移交给社会福利部“接受进行谘询并接受干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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